獲得身份: 工作簽證
資產要求: 20萬美元
辦理周期: 4-6個月
大陸人士可通過投資20萬美金以上資金來台灣開公司,申請台灣投資經營管理簽證,長期停留台灣。該項目對申請人的學歷/大陸公司運營情況/營業額等條件無指定要求,申請條件簡單,無需解釋資金來源,只要無政治背景,皆能申請。配偶及20歲以下子女可申請随行。 初次獲得投資經營管理簽證的有效期爲多次或單次3-6個月,公司運營一年後,後期續簽有效期多爲一年多次簽證。之後根據公司運營情況,可申請兩年或者三年多次簽證。
申請條件:
申請人均無黨政軍背景;
2. 需要投資20萬美金以上資金來台開設公司創業;
備註:
1) 申請人可以用大陸/海外公司名義作申請,來台開設分/子公司;
2) 對母公司無要求;
3) 台灣有明确的大陸人士來台投資行業的正面列表,來台從事該列表内行業即可
申請步驟共5步,周期爲4-6個月
STEP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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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約
公司名稱及營業項目預查
- STEP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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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證
在大陸或者母公司註冊地進行公證
- STEP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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遞交申請
獲批台灣投審會投資核準函
- STEP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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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公戶和註冊公司
轉20萬美金到公戶;向公司當地政府申請註冊公司
- STEP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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獲得簽證
簽證将以email方式發送給客戶
申請費用:
費用名稱 收費機構 金額 收費時間 退費標準 諮詢服務費 顧問公司 7000美元(/戶) 簽約時 不成功全退 第三方費用 第三方機構 第三方費用合計:10萬-12萬新台币不等(約2.5萬-3萬人民币不等)其中包括會計遞交 公證授權書 政府規費 辦公室商務中心住址等費用 遞交前 不退 代理股東費用(可選擇) 第三方機構 第三方費用合計:約700美元 (另需1萬台币存入銀行公戶) 遞交前 不退 随行人員費用 第三方機構 第三方費用合計:約210美元/人 遞交後 不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