獲得身份: 居留簽證
資產要求: 無
辦理周期: 6-8月
L-1A即美國跨國高管派遣工作簽證(Intracompany Transferee Executive or Manager ),即美國境外公司和美國公司符合一定關係(母子公司/姐妹公司/合資公司),并将美國境外公司的高管派往美國公司工作,從而使該高管獲得美國工作簽證的項目。該工作簽證無名額限制,無需美國勞工部審核,對於申請人本人的年齡、語言、和資産來源均沒有任何要求。快至4-6個月即可全家登陸美國,并且後期可以通過美國職業移民優先類别EB-1C轉綠卡。
申請條件:
申請人:
在申請前3年需要在美國境外公司擁有至少一年連續工作經驗
近3年中,主申請人在美國境外公司工作并擔任三級以上高級管理職位 1 年以上。
美國境外公司:(一般中國公司作爲母公司)
成立1年以上,過去1年滿足營業額600萬人民币,雇傭30人;
申請步驟共7步,周期爲6-8月:
- STEP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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準備資料
簽約後客戶需提供個人資料與公司資料,具體詳看資料收集清單
- STEP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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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冊分公司
根據指導建議,註冊美國分公司
- STEP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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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業計劃書
規劃公司未來發展,完成商業計劃書。
- STEP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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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啓動資金
轉入啓動資金,第一筆註冊資金不少於20萬美金
- STEP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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遞交申請
遞交申請,可選擇加快審理,15個自然日就可得到回複
- STEP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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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館面簽
可在戶籍所在地的轄區進行面簽
- STEP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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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陸美國
成功後請盡快登陸美國
申請費用:
費用名稱 收費機構 金額 收費時間 退費標準 諮詢服務費 顧問公司 7000美元 簽約時 不成功可退 移民律師費 移民律師 150000人民币 簽約時 部分可退 移民申請費 當地移民局 460美金 +500背調費+1440審理加急費(審理加急費可選可不選) 遞交申請階段 不退 第三方費用 第三方機構 1.5萬-2萬0美元不等(視客戶文件而定) 遞交申請前 不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