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民國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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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陸來台灣經營簽證

獲得身份: 工作簽證

資產要求:  20萬美元

辦理周期: 4-6個月

 

大陸人士可通過投資20萬美金以上資金來台灣開公司,申請台灣投資經營管理簽證,長期停留台灣。該項目對申請人的學歷/大陸公司運營情況/營業額等條件無指定要求,申請條件簡單,無需解釋資金來源,只要無政治背景,皆能申請。配偶及20歲以下子女可申請随行。 初次獲得投資經營管理簽證的有效期爲多次或單次3-6個月,公司運營一年後,後期續簽有效期多爲一年多次簽證。之後根據公司運營情況,可申請兩年或者三年多次簽證。

 

申請條件:

申請人均無黨政軍背景; 
2. 需要投資20萬美金以上資金來台開設公司創業; 
備註: 
1) 申請人可以用大陸/海外公司名義作申請,來台開設分/子公司; 
2) 對母公司無要求; 

3) 台灣有明确的大陸人士來台投資行業的正面列表,來台從事該列表内行業即可

 

申請步驟共5步,周期爲4-6個月

STEP:01

簽約

公司名稱及營業項目預查

 

STEP:02

公證

在大陸或者母公司註冊地進行公證

 

STEP:03

遞交申請

獲批台灣投審會投資核準函

 

STEP:04

開公戶和註冊公司

轉20萬美金到公戶;向公司當地政府申請註冊公司

 

STEP:06

獲得簽證

簽證将以email方式發送給客戶

 

申請費用:

 
費用名稱 收費機構 金額 收費時間 退費標準
諮詢服務費 顧問公司 7000美元(/戶) 簽約時 不成功全退
第三方費用 第三方機構 第三方費用合計:10萬-12萬新台币不等(約2.5萬-3萬人民币不等)其中包括會計遞交 公證授權書 政府規費 辦公室商務中心住址等費用 遞交前 不退
代理股東費用(可選擇) 第三方機構 第三方費用合計:約700美元 (另需1萬台币存入銀行公戶) 遞交前 不退
随行人員費用 第三方機構 第三方費用合計:約210美元/人 遞交後 不退